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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07年招收博士生计划及2006级硕士生的教学指导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博士生导师及硕士生导师的上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及程序 (一)博士生导师聘任 博士生导师聘任工作按照《厦门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2003年7月23日通过)中规定的有关条件及聘任程序进行。 1、我校自审博导年龄超过57岁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招生(计算时间为2007年9月1日)。出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少数超过规定年龄仍需要招生者,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并专文报告(写明基本情况及申请特批理由),经研究生院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列入2007年招生简章。 2、国务院学位办遴选的博导由教师本人自行决定是否招生。 3、兼职博导,应在兼职教授的聘期内,原则上应配备一名我校专职导师协助指导,方可列入招收计划。 4、所有博士生指导教师对所招收的研究生都负有培养教育的责任,在本人退休或调离厦门大学后应继续完成已招收研究生的指导任务或协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时调整到其他导师名下,并做好导师变更手续。 (二)硕士生导师聘任 2006年硕士生导师聘任工作,依照《厦门大学遴选聘任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试行办法》(厦大研字[2005]15号文,2005年5月修订)的精神及要求进行。 1、年龄超过57岁的一般不再聘任(计算时间为2006年9月1日),但国务院学位办遴选的博导自主决定是否申请聘任。 2、聘任的导师数不能超过今年本专业实际招收的学生数。 3、本次聘任仅限于2006年招生的专业。 4、各单位必须对导师的聘任资格,尤其是科研成果和经费要严格把关审查。
二、时间安排 1、6月22日前,拟申请招收2007年博士研究生的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或申请硕导聘任的教师登录研究生院“研究生网上管理系统”之“教师入口”,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通过系统提供的打印功能,打印本人聘任信息表,签名后,交拟聘任专业所在的学院分委员会(若聘任专业属不同学院,则应分别提交)。 2、6月26日前各分委员会根据我院导师管理系统提供的汇总名单,进行审核。经主席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3、6月30日前,研究生院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对各申请招收博士生的导师进行审核,并报请主管校长审批。
三、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每位申报招生的博导或申请硕导聘任的教师(含兼职教师),都应于6月20日前登录研究生院在线办公系统,填写申请2006年硕士生导师聘任或博导聘任的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见注一、系统内有详细的填写说明),并通过系统所提供的打印功能输出《2006年硕士生导师聘任信息表》或《厦门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岗位受聘申请表》,签名后送本单位研究生秘书。6月21日导师聘任系统将关闭,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每位申报的教师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出差外地无法填写遴选信息的老师应委托专人负责落实。 2、各单位的研究生秘书在填报时间结束后,通过研究生院在线办公系统所提供的功能直接打印出本单位的《2006年硕士生导师聘任一览表》及《厦门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聘任汇总表》(具体操作方法见注二)。经学位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秘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于6月27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请在“特殊情况说明”栏中注明。
注一:导师登录: 1、导师登录研究生院网址http://210.34.0.175,点击左边“研究生网上管理系统”下面的“教师入口”->在文本框中分别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拟新聘任的导师可致电2181463找小王询问及设立用户),并在类型栏中选择“教师系统”,点击“登录”按钮后即可进入系统。 2、进入系统后,点击左部菜单栏“导师管理信息系统”,展开菜单,逐一填写相关栏目。包括:自然信息、科研成果、项目经费等栏目。 3、上岗聘任:点击页面左方的“硕导聘任管理组”或“博士聘任管理组”,根据提示,选择申请聘任院系及专业信息后,点击“确定提交”。 4、打印:点击“硕导聘任信息查询打印”栏,打印出《2006年导师聘任信息表》。 点击“博导聘任信息查询打印”栏,打印出《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聘任信息表》。
注二:研究生秘书登录: 1、研究生秘书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210.34.0.175,点击左边“研究生网上管理系统”下面的“教师入口”->在文本框中分别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并在类型栏中选择“管理人员系统”,点击“登录”按钮后即可进入系统。 2、选择系所和相应打印条件,点击“开始打印”后即可打印出《2006年硕士生导师聘任信息汇总表》和《博士生导师聘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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