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我校引进人才申请确认、评鉴厦门市重点人才的通知

关于2008年度我校引进人才申请确认、评鉴厦门市重点人才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08-3-10 9:23:26
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厦委
[1999]078号)、市人事局《关于对厦门大学引进人才申请确认、评鉴重点人才的
函》等文件精神,以及我校2005年《关于引进人才申请确认、评鉴厦门市重点
人才有关事宜的报告》,厦门市政府将继续确认、评鉴引进重点人才,今年下达
到我校的重点人才指标是13个,现将申请确认、评鉴重点人才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厦门市重点人才确认的意义
    厦门市重点人才的子女可以享受厦门市以下的优惠待遇:1、子女由异地、
境外(国外)转入,要上初中、小学或幼儿园的,允许择校或入园就读,免收择
校择园费用。2、该择园择校及加分的优惠政策每位重点人才的子女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符合厦门市的标准:我校重点人才确认、评鉴的对象范围与可直接确认
的对象所需条件均参照厦门市人事局统一制定的标准。(详见附件1)
    2、符合学校的标准:为了更合理、有效地利用这13个指标,根据学校相关
政策,可参与我校2008年度的确认、评鉴的对象为(1)2007年下半年至今重点
引进人才的子女需异地转学的;(2)2007年下半年前的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
子女正值本年度小学毕业的。
    三、申请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填写《重点人才确认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仔
细阅读申请表中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准备所需有关材料(非2006年度下半年至今
引进的人才请出具子女系本年度小学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明),于3月14日前报
送到人事科。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完毕后,人事处将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参评的教师名单,同时根
据对应条件开展直接确认的工作。在直接确认的工作办理完毕并报送厦门市人
事局审批后,在仍有空额的情况下,其他符合参评者将通过一定程序的筛选并
参加评鉴。若参加厦门市人事局组织的答辩评鉴,答辩费用为3000元人民币人,
费用自理。
    2、留学回国人员凭《厦门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直接享受子女中考
加分待遇。
    3、由于申报时间较紧,请有关申请者及时将材料送达。


                                                        人事处
                                                   2008年3月10日
/uploads/《重点人才确认申请表》.doc/uploads/确认、评鉴厦门市引进重点人才的有关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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