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山东大学签订的“关于交换培养本科生协议书”, 2009-2010学年我校继续选派50名学生前往山东大学交流学习,对象为2008级本科生,专业不限,派出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时间:2009年9月-2010年7月)。双方互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已方学校交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交纳住宿费。
请各学院在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择优选拔合适人选,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报名情况(包括学生个人申请书、成绩单1份、照片1寸2张及“厦门大学赴山东大学交流学生登记表”)报送给漳州校区教务办转学务科办理相关手续。登记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学务科下载。
申请交流的学生需慎重考虑,报名后不可随意变更。正在读双学位的同学,可以先向二学位开课系办理停学手续,回校再继续修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