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顺利做好2009年毕业班的各项教务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本学期毕业班课程考试要求在6月13日前完成,任课教师在6月19日前把课程成绩录入或送交教学秘书。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环节的管理,努力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严密组织答辩工作,并按规范要求整理归档。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送交时间与课程要求一致,必须于6月19日前完全结束。
二、学生审查与处理工作
1.毕业班学生毕业前尚有不及格课程,包括体育、军训、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公共计算机课程等,均必须重修。
2. 对毕业班学生个别课程不及格或缺个别学分者,允许在今年短学期参加重修(一般限两门以内)或补修,但这类学生数量要严格控制在少数范围内。考核合格可以申请今年9月份参加毕业生业务审查和申请学士学位,其他的可申请结业或按规定在校年限内延期毕业。
3.结业生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处理。即:结业生一年内可申请按所缺课程学分数缴费重修课程,或补考一次,选择重修者不得再行补考。成绩合格者可以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未达到最长在校年限、选择办理结业的学生需学生个人提交书面申请。教务人员应将延期毕业与先结业、后换证的权益区别告知学生后方可办理。
在校时间已达最长年限的(四年制为六年、五年制为七年)只能办理结业或肄业。海外生参照此规定办理,如个别海外生提出要求继续延长学习期限的应由本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2008届结业生换证、授予学位工作
2008届结业生如重修课程成绩合格或选择补考、经过批准、补考合格者可以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院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向学校申请授予学位。请各系将名单单列,并附上结业证书原件、学生换证申请书、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单、课程重修费收据复印件及院系意见。
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工作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身体素质、身体形态和身体机能的测试,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课外体育锻炼,本项工作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
五、毕业班学生业务审查材料准备工作
毕业班学生业务审查材料包括学生学籍总登记卡、毕业生业务审查登记表、申请结业的学生名单汇总表、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学生的处分文件复印件等。请按以下要求准备:
(一)学生学籍总登记卡
学生学籍总登记卡(含成绩总登记表)是学生学籍情况和学业成绩的总记录。学生毕业后,它将分别存入学校档案馆和学生个人档案。教学秘书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根据相关栏目的要求,准确无误地登录。
1.栏目填写要求:
“在校时间”栏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情况填写;“政治面貌”栏以毕业时的情况填写;“毕业学位”栏可预先填写,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后,再校定;“奖惩情况”栏填写系级以上的奖励及警告以上的处分;“异动情况”栏要求填写异动批复时间、异动原因、处理情况以及批复号(异动包括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粘贴照片的位置请贴一寸彩照。
2.成绩总登记表填写要求:
成绩总登记表中的学时、学分和成绩等栏目均要登录完整、清楚、准确,类别栏按本科教学计划中确定的课程类别填写,免修课程要注明“免”。不及格课程成绩已经重修及格的要删除。
3.毕业论文成绩填写要求:
毕业论文成绩除了按要求在学籍总登记卡上登录外,还必须在成绩总登记表上登录学分和成绩。
4.归档要求: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和教务处学籍管理文件等规定的要求,从2004届起请各系教学秘书按以下要求收集整理学籍档案,移交档案前请先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移交清单格式见附件1)。详细要求可在档案馆主页科技档案室中查阅。
(1)每个专业均要附一份有学号的学生名单。
(2)结业生、肄业生、转学学生的学籍总卡也要归档,并在学生名单上注明,另外,休学学生也请在学生名单中注明休学时间。
(3)学籍总卡请按学号顺序排列,学生照片粘贴时请注意防止前后页粘在一起,学籍总卡打印时四边的某一边(正反两面)要留出3厘米左右空白装订位置,学籍总卡最好打印在同一张纸上,若打印为2张纸,第2张纸上也要打印学生姓名。
(4)档案须由教学秘书本人到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
(二)毕业生业务审查登记表
因新教务管理系统开始启用,故毕业审核要求在新系统进行操作,操作办法见附件4,要求详实填写处分记录、学位、结业、肄业及其他说明等栏目。
(三)结业生业务审查表和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
按表格各栏目要求填写。以上毕业班学生业务审查材料准备完整,提交各院、系学位分委会会议,审查授予学士学位名单,6月23日将有关材料送交教务处学务科(电子版发送至chan@xmu.edu.cn)。教务处将于6月24-26日对本届毕业班学生进行业务审核,向学校学位委员会提出本届学生毕业、结业和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六、关于辅修专业(双学位)毕业生审查材料准备
2009年授予双学位或辅修专业(双学位)证书的程序与第一专业相同。举办双学位班的学院将名单汇总,经学院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向学校申请颁发辅修专业证书或授予学位证书。(有关表格见附件2、附件3,填写完毕后请发E-mail至yalya@xmu.edu.cn)
七、证书核对、发放
1.请各院系教学秘书通知毕业班学生务必登录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自己的电子注册信息,否则注册的毕业证书没有电子照片后果自负,信息有误的学生修改后于4月30日前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交学务科。如错过学校在2008年11月统一组织的毕业生图像采集的学生,请于4月份自行到新华社福建分社新闻信息中心补拍。
2.毕业班学生请于4月15日前登入教务处网站新教务系统(学生系统)核对确认本人学籍信息,有误请自行更改。
3.各院系教学秘书于4月16日从新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学生基础信息,内容应包括姓名、学号、性别、院名、系名、专业名、出生日期、生源地、身份证号、民族、政治面貌、双学位所在院名等字段,并打印成册让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于4月30日前将签字确认后的信息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4.各院系在领取各类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等)后,对证书上的内容需进行再次核对,并按规定贴一张2寸的采集照片,6月底按教务处通知领取相关证书及证书签领表。
各办理单位同时做好学籍总卡的整理、打印和归档工作。
请各学院、教学部及相关单位根据以上安排按时做好毕业班教务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毕业班 教务工作 安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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