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国家精品课程相关资料的通知

2008年03月21日 (教学科)     等级:普通

近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凡是2003-2007年度评选上的国家精品课程,需提交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录像、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刻录成光盘)和国家精品课程提交内容清单。为此,请各学院和各精品课程负责人认真更新现有网上内容,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科,截止时间为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