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厦门大学90周年校庆用餐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用餐事项公告如下: 1.供餐时间:4月6日10:30—13:30。 2.供餐地点:校本部(海韵园餐厅除外)、漳州校区各餐厅。 3.校友凭校友证到芙蓉餐厅二楼或校内其他餐厅用餐。 4.教职工(含离退休)、学生凭校园卡在各餐厅用餐,每卡限刷一次,为识别身份,每卡刷0.01元。 5.有清真用餐需求者至东苑清真餐厅或漳州校区北区清真餐厅用餐。 6.校庆当日午餐不接受现金消费。 7.请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 希各周知。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后 勤 集 团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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