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关于做好保健对象年度体检工作的通知》(厦保健委[2008]1号)文件要求,我校干部保健对象本年度体检工作开始进行,现将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 体检时间
统一组织体检时间:6月15日至8月3日,每位保健对象按照学校安排时间参加体检;自行体检时间:9月30日前(自行体检需提前与中山医院体检科联系,联系电话:2292168,2292167)。
二、 体检地点: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诊楼五楼。
三、 车辆接送安排
参加统一体检的保健对象学校安排车辆接送,接送时间:体检当日上午七点半,候车地点:东区综合楼、海滨14号楼前、白城岗亭、工会建文楼。
请以下单位于6月3 日前到人事处保健办领取以下材料:《保健对象体检安排表》、《保健对象体检单》、《体检须知》:
人文学院、外文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医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与机电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台湾研究院、教育研究院、海外教育学院、出版社、医院、公共事务学院、材料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学院。
人事处保健办
2008年5月27日
注:由于今年市保健办对保健对象体检步骤进行改革,保健对象体检费用由保健对象刷社会保障卡(即医保卡)记账,市委保健办将分期从我校的委托经费中与体检医院进行结算,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各位保健对象在体检的时候带上医保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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