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6年12月14日 (学务科)     等级:普通

各学院、教学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本学期将于2007年1月27日结束。有关工作安排通
知如下:
一、 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复习考试共2周,第18、19周(2007年1月14日—2007年1月27日)。各院系均在考试周前结束课程的教学工作,进入各门课程的期末复习考试工作。除高年级(三年级以上)公共课提前集中统一考试或随堂考试外,其他课程的考试原则上都应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全校性选修课采用随堂考试,安排在17周进行。如全校性选修课采用提交论文等考查形式,教师应在17周之内随堂收齐论文等作业。双学位课程考试由各开设单位自行安排。在复习考试周,原上课教室安排(含各层次教学)停止执行,需用教室进行辅导、考试的应向教学科或漳州校区教务办另行申请。
为避免重修、跨系选修课程考试与学生原班级课程考试安排冲突,从本学期起在校本部试行期末考试时间尽量安排与原上课时间一致的考表编排方法(如原来安排星期四上午的课程,期末考试仍尽量安排在星期四上午考试,考试科目可以协调在18周或19周进行)。
2005级、2006级公共课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请各开课院(系)、单位于12月20日前报送给漳州校区教务办。其他年级的公共课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报送给学务科。
二、 学籍管理有关事宜:
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并将学生成
绩由教师系统登录、并报送给有关院(系)办公室。我校已全面实行
重修制,各院(系)应尽快发放重修单(教务处主页下载)通知不及格
学生准备重修,并告之不安排缓考和补考。
三、考试管理:
为使期末复习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做
好安排,加强管理和考场检查。
(一)命题:
各学院要重视试卷的命题工作,试题必须经过教研室主任或分管
教学系主任审核。每门课程试卷要求A、B两卷,其中一卷为考试卷,
另一卷为备用试卷。由本系(院)教师在同一学期开设同一门课程,必
须统一命题及批改标准(教学试点班可另要求)。
(二)试卷印刷:
学校对每门课程的试卷都进行了规范,规范范本统一在学校印刷
厂,因此,要求各学院的课程试卷均到学校印刷厂印刷。印刷厂应组
织专人负责试卷印刷和保管工作,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三)考试承诺:
本学期要求学生在每门课程考试前进行考试诚信承诺书,由教务
处统一到印刷厂印刷,教师在领取试卷时,同时向印刷厂领取考试诚
信承诺书,每生一份,要求每个学生进行考试诚信承诺后,方可考试。
(四)考试时间:
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上午从8:30开始,下午从2:
30开始。
(五)监考要求:
各学院在期末考试前,向全学院教师重申《厦门大学考试纪律及
违规处理办法》[厦大教(2005)26号文件],要求教师履行监考职责,
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教师,学校将按教学事故论处。
各学院要配备好监考教师,公共课考试要派监考教师协助各教
学部进行监考。每间考室至少需选派一名名教师参加,每间考室的监考人员不得全部由教学助理组成。公共课或学院专业课考试50人以下的班级派2名、50人以上派3名、150人以上的派4名监考人员。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及系主要领导要到考场巡考,了解考场纪律情况。
  (六)阅卷及试卷保管
  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评阅试卷并于考试结束后1周内将课程成绩单交给教学秘书。
教师阅卷完成后,应将全部试卷完整交给本单位教务人员统一保
管。
三、 考场纪律重申:
  各院系要加强期末考场纪律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要向教师和学生重申《厦门大学考试
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对学生要严肃教育、坚决杜绝考试作弊行为。
一旦发生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


louis vuitton speedy 35 Louis Vuitton store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