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及有关单位: 2005—2006学年第三学期将于2006年7月22日结束,为保证 短学期期末考试有一个良好考风考纪,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做好考 试工作安排,加强考试管理和考场秩序检查。 各学院在本学期考试周前要向全学院教师重申《厦门大学考试 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厦大学(2005)26号文件],要求教师履行监考 职责。发现未能履行职责的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事故进行论处。 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各门课程考试及监考教师,在考试期间,各学院领导要到考场巡考,了解考场纪律执行情况。 各学院要加强期末考试纪律教育,要向学生再次进行诚信教育并重申《厦门大学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考场纪律的事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以上通知,请宣传、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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