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党委宣传部等单位部分中层干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选任党委宣传部等单位部分中层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单位及职务 |
职务 |
级别 |
人数 |
要求 |
党委宣传部 |
副部长 |
副处级 |
1 |
面向全校 |
科学技术处 |
副处长 |
副处级 |
1 |
面向全校 |
基建处 |
副处长 |
副处级 |
1 |
面向全校 |
继续教育与
职业教育学院 |
院长 |
正处级 |
1 |
面向全校 |
继续教育与
职业教育学院 |
副院长 |
副处级 |
1 |
面向全校 |
二、选任工作的原则
干部选任工作要按照《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免与管理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和《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暂行条例》的规定,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公开选任的办法。
三、任职的条件和资格
任职人员应具备和符合《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资格和要求。
四、选任工作的程序
按照《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
选任的职位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个人自荐者向党委组织部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截止时间:6月15日
附件:《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任报名工作登记表》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