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评选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admin • [09-05] 经济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凡我院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教师均可申报本奖。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申报者应工作在本科教学第一线,且教学效果好,在教学改革中成绩突出者; 3、在教学管理中,成绩突出者。 三、奖励名额: 拟设8~10名。 四、评选程序: 每系各推荐1-2名,并将有关材料和表格于9月10日交到学院A313室。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Cheap Gucci handbag Louis Vuitton shop online